選擇權簡單介紹 ( 自由人 當沖 期指 當沖 選擇權 未平倉 威力彩 正妹 開心農場 臉書 facebook 期貨預估成交量公式 )

選擇權簡介  
股價指數選擇權  
遠在古希臘羅馬時代就有選擇權(Option)交易模式形成;在十八世紀時,櫃檯交易的股票和農產品選擇權就很活躍;在交易所上市的選擇權交易則遲至1973年芝加哥選擇權交易所(簡稱CBOE)成立後才開始。至於期貨選擇權,則是在1982年10月正式登場,其標的物是美國長期公債和糖的期貨合約。從此以後,期貨選擇權和其他的選擇權交易,如雨後春筍般紛紛開始運作,到了1992年主要的期貨契約大都已附有選擇權的交易,且選擇權契約的交易量占該商品合約交易量約40%,可說是最有潛力的金融商品。股價指數期貨選擇權是期貨選擇權商品種類之一,因此期貨選擇權的介紹即涵蓋股價指數期貨選擇權。所以以下我們逐步由選擇權的定義和構成要素來正確的認識期貨選擇權,其後來探討影響價格的因素及其交易策略,最後將選擇權和期貨合約作一比較。
第一節 選擇權的定義  
首先我們簡單的敘述,何謂選擇權?
選擇權是一種契約,其買方有權利但沒有義務,在未來的特定日期或之前,以特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標的物。
而所謂的選擇權,即是指標的物為期貨合約的選擇權,所以形成一種衍生性商品的再衍生金融工具。依據我國的國外期貨交易法第四條的定義:「期貨選擇權契約:指依國外期貨交易所之交易規則所定,期貨選擇權買方支付權利金,取得購入選擇權或售出選擇權,於特定期限內,依特定價格及數量等交易條件買賣期貨之契約;或期貨選擇權賣方,於買方要求履約時,有依選擇權約定履行義務之契約。」
█ 第二節 選擇權的構成七項要素  
一、 選擇權的性質:
1. 購入期貨的權利,稱作期貨買權 (CALL)
2. 售出期貨的權利,稱作期貨賣權 (PUT)
二、 享受權利者和負擔或有義務者 : :
1. 享受權利者即為選擇權之買方,或稱作持有人。有權利但無義務履約,所以必定在履約可獲利時執行權利。
2. 負擔或有義務者即為賣方,先收取買方所支付之權利金,當買方要求履約時,有義務依約履行。為防止有違約之虞,故賣方需繳交保證金。
選擇權的一大特色即為權利和義務的不對稱職務。
三、 選擇權的權利期間:
買方權利的行使有一期限,稱作到期日或失效日,而到期日距今的時間即為權利期間。
四、 選擇權的標的物:
期貨有不同的交割月份,以S&P580股價指數期貨而言,有三、六、九和十二月份到期的合約,但選擇權的到期日每月皆有,因此中間月份到期的選擇權皆以近月份期貨為標的物,例如九六年十月、十ㄧ月和十二月到期的S&P580選擇權皆以九六年十二月到期的S&P580期貨為標的物。
五、 履約價格 (Exercise Price或Strike Price) :
買賣雙方可自行挑選買權或賣權的執行價格,若買方要求履約,則以此特定價格形成期貨的買進或賣出部位,因此不同的履約價格形成各別的選擇權契約。
六、 權利金 (Premium ) :
即選擇權的價格。買方在進場時即支付權利金予賣方以取得權利。
七、 形式:
選擇權一般皆為美式選擇權,即在到期日之前任何時點,買方皆可要求履約。
第三節 影響選擇權價格的因素  
選擇權期貨的衍生性商品,因此其價格必受期貨價格的影響。很明顯地,若期貨目前價格上揚,則買權必跟著水漲船高,而賣權價格則降低,這是隨著行情而改變。其二考慮履約價格的高低,履約價低的買權其權利金必然高,因為買方有以較低價格買進的權利;反之一個賣權則在履約價高時較昂貴。其三為無風險利率的影響。利率越高,履約價格經折現後價值會愈低,因此對買權的影響是正向的,即價格變高;而對賣權是負向的影響。其次讓我們討論權利期間和期貨價格波動兩項因素。權利期間愈長,則不論買權和賣權此兩種權利可行使的期限加長,權利金自然要多付,因此皆為正向的關係;期貨價格波動性,通常用價格差來衡量。波動性愈大的期貨商品其選擇權的價格愈高。以向上波動而言,買權獲利無限而賣權損失有限;以向下波動來說,買權損失有限而賣權獲利無限。綜合二者,則波動性對買、賣權的買方而言仍是有利的,所以權利金會較高。綜合以上五點因素,可整理成下表:
影響因素 1目前價格S 2履約價格K 3無風險利率R+ 4權利期限T 5波動性σ
買權CALL + - + + +
賣權PUT - + - + +

在此我們要介紹二項選擇權重要的名詞:一是選擇權之價內、價平與價外;二是選擇權之內含價值與時間價值。
一價內選擇權指買方在此時要求履約即可獲利。因此價內買權,必是當目前價格高於履約價格(S>K) ,買方可要求履約以低價買進,旋即以較高的市價賣出;而一價內賣權,則必是目前市價低於履約以高價賣出,而以較低的市價買回。
原文作 in-the-money,更為傳神。若市價正等於履約價,稱作價平選擇權;若買方在此時履約得不到任何好處反而有損失,則稱作價外選擇權,即當S<K的CALL和S>K的PUT。

選擇權的價值可分為兩部分:一是內含價值;二是時間價值。所謂的內含價值,就是價內選擇權立即履約所獲得之利潤。而時間價值就是買方對價平或價外選擇權進入價內或已為價內但更深入價內的一種期望,所願意支付的權利金,這種期望會隨著時間的消逝而機會愈來愈少,直至到期日為零,所以稱作時間價值。

第四節  選擇權交易策略  
主要可分三大部分:
一、 單一選擇權的操作
二、 價差選擇權交易
三、 混合式選擇權交易
一、 單一選擇權的操作:
單一部位的操作是其它各種交易策略的基石,若有清晰的觀念則千變萬化的組合皆可迎刃而解,其操作的時機大致如下:

買入買權 (Buy or Long one call)
1. 預期標的物價格上漲
2. 將買進標的物決策遞延
3. 降低直接放空標的物(現貨或期貨)的風險

買入賣權 (Buy or Long one put)
1. 預期標的物價格下跌
2. 將賣出標的物的決策遞延
3. 降低直接作多標的物的風險

賣出買權 (Write or Short one call)
1. 預期標的物價格會稍為下跌
2. 為已持有的標的物設定賣點,且嚴格執行
3. 為已持有的標的物提供有限度的避險

賣出賣權 (Write or Short one put)
1. 預期標的物價格會稍為上漲
2. 為欲持有的標的物設定買點,且嚴格執行
3. 為已放空的標的物提供有限度的避險
二、 價差選擇權交易:
價差選擇權交易指的是將同一類但不同系列的選擇權組合起來的投資策略。所謂同一類,即指皆為Call或皆為Put,所謂不同系列,即指組合的月份不同或履約價不同,前者稱作水平價差,後著稱作垂直價差。若二者皆不同,則稱作對角價差。以下介紹垂直價差的兩種型態:

1. 看多價差交易
A. 若以買權來組合,則買入履約價較低之Call,並賣出履約價較高之Call
B. 若以賣權來組合,則買入履約價較低之Put,並賣出履約價較高之Put

2. 看空價差交易
A. 若以買權來組合,則買入履約價較高之Call,並賣出履約價較低之Call
B. 若以賣權來組合,則買入履約價較高低之Put,並賣出履約價較低之Put
三、 混合式選擇權交易:
混合部位指的是同時買進或賣出權利期間相同的Call或 Put,若履約價相同,則形成跨式(Straddle) ,若履約價不同則組合成垂直混合式(Strangle)。
1. 買進履約價相同的Call 和Put,形成下跨式,當期貨大漲或大跌時獲利。
2. 賣出履約價相同的Call 和Put,形成上跨式,當期貨在損益兩平區間盤整時獲利。
第五節 影響選擇權價格的因素  

二、 相異點:
1. 權利與義務的關係不同
FUTURES :買方與賣方之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
OPTION :買方有權利無義務,賣方有義務無權利。

2. 履約價格訂定方式不同
FUTURES :由買賣雙方透過公開市場喊價決定。
OPTION :以人為方式在事先選定。

3. 買賣收支行為的有無
FUTURES :買賣是發生在未來,目前並無實際買賣行為發生,祇是簽下契約,彼此繳交的保證金只是為防止違約或支應浮動損失。
OPTION :目前即有買賣收支行為發生,買方支付權利金,即買權或賣權的價格給對方。

4. 保證金的要求不同
FUTURES :買賣雙方都有義務,故都要繳交保證金。
OPTION :買方有權利無義務,故不須繳交保證金;賣方有義務,故要繳交保證金。

5. 履約價格訂定方式不同
FUTURES :保證金是定額,由交易訂定。
OPTION :保證金是用公式計算,並非定額。

6. 衍生商品的能力不同
FUTURES :衍生商品的能力較弱,只有一度空間 (時間)。
OPTION :衍生商品的能力較強,有二度空間 (時間、履約價)。

隱含波動率  
說明
會影響選擇權價格的因素有:指數現在位置、履約價、距到期天數、利率,以及指數波動率(即指數的波動程度)等,共五種因素,我們會依這五種因素的變化,而改變對選擇權價格的估計。其中,若指數波動率越高,則選擇權價格也會越高,反之亦然。而除了指數波動率之外,其餘因素的現值都很容易在市場上取得;要取得指數波動率,則必須經過較繁瑣的計算,其計算方式又可分為兩種:
1. 是計算指數現貨在過去一段時間(通常為一個月)內的歷史波動率,依這個歷史波動率,計算出選擇權在理論上的價格,做為評斷選擇權實際在市場成的現價是否合理的基準,這種評價如同無視市場波動程度的現況,一味照事先的認定作出評斷,其結論較不適合做為主要的參考依據;
2. 則是計算選擇權的隱含波動率。所謂的隱含波動率,是依選擇權實際在市場上成交的價格,取得該價格所反映出的指數波動程度,也可以解釋為市場對指數未來波動程度的看法;

一般認為,追蹤隱含波動率的改變,較能合理地解釋選擇權價格的變化。故我們皆以隱含波動率代表指數波動率,來解釋選擇權價格,另以歷史波動率為輔。
使用方式
在經驗上,指數在一年中的波動程度極端值約為55%~20%,所以若隱含波動率超過這個區間則可有選擇權市價過高或過低的合理懷疑。或以歷史波動率為輔,若隱含波動率長時間(約為4~7天)高於或低於歷史波動率,則表示選擇權有頗大的下跌或上漲的機會。
範例
91/7/1履約價為5200點的Call其收盤價為50點收盤時求算出其隱含波動率為31%,略高於歷史波動率26%,研判91/7/2隱含波動率將小幅下調,價格亦將隨之小幅下跌,果然91/7/2收盤時,該合約隱含波動率小幅下調為28%,而價格小幅下跌至43點。而91/7/2之隱含波動率28%接近歷史波動率26%預計91/7/3隱含波動率下調機會不太,上升機會較大,價格亦同。果然,91/7/3收盤時,該合約之隱含波動率上升至34%,而價格也隨之上升至75點。
Put/Call Ratio(用賣權除以買權之比例;"Ratio":中文為「比例」的意思)  
說明
我們在使用Put/Call Ratio的時後,都會指出是哪一種Put/Call Ratio;例如成交量的Put/Call Ratio、未平倉量的Put/Call Ratio…等等。若是指「成交量的Put/Call Ratio」,用整句用中文表達即「用Put的成交量除以Call的成交量之比例」,若是指「未平倉量的Put/Call Ratio」,即「用Put的未平倉量除以Call的未平倉量之比例」的意思。上述兩者也是最常用的Put/Call Ratio。另外,所謂的「Put的成交量」或「Put的未平倉量」皆是指Put的所有履約價之總合量,在Call的方面亦然,若另有所指,則會另加註明。
使用方式
在成交量的Put/Call Ratio方面,若成交量的Put/Call Ratio越大,代表Put的交易越較Call的交易活絡,市場偏空的氣氛越濃;反之亦然。
在未平倉量的Put/Call Ratio方面,若未平倉量的Put/Call Ratio越大,代表Put的未平倉量越大於Call的未平倉量,亦代表市場偏空的氣氛越濃,反之亦然。
範例
91/6/10成交量的Put/Call Ratio約為0.4,直至91/6/26約上升至0.6,亦即選擇擇市場透露出偏空的預期,而此期間大盤指數也由5499點跌至5123點,印證了這個看法。
內含價值、時間價值  
說明
說明內含價值,需要將買權與賣權分開來說。對買權而言,內含價值是指「現貨指數高於履約價的部份」,若用數學式表示即"MAX(大盤-履約價,0)",上式是指取「大盤-履約價」與「0」之間較大值的意思;對賣權而言,剛好相反,即「履約價高於現貨指數的部份」,用數學式表示即"MAX(履約價-大盤,0)"。

時間價值,則是指選擇權市價減去內含價值的部份,且無論買權或賣權皆然。
使用方式
市價小於內含價值時,即代表時間價值為負,亦代表選擇權價值被低估,可進行買進操作。

接近到期日時,時間價值越小;一般在到期日前一個禮拜左右,時間價值會開始加速減少。
範例
如:大盤現在在5100點,則履約價為5000點、市價為50的買權合約,其內含價值為100點,時間價值為負(此時通常令時間價值為0),所以此買權價值被低估,可進行買進。而履約價為5000、市價為40賣權,內含價值為0,時間價值為40。
價外、價平、價內合約  
說明
選擇權合約依履約價與現貨指數之間相對位置的不同,可另稱其為價外、價平、與價內合約,區別方式整理如下:
  買權 賣權
履約價 > 市價 價外 價內
履約價 < 市價 價內 價外
履約價 = 市價 價平 價平
範例
當現貨指數為5342履約價為5000的買權為一價內買權,履約價為5000的賣權為一價外賣權。
delta值  
說明
所謂的delta值,是指「當現貨變動一單位,預期選擇權價格會隨之變動的單位量」。它是經由選擇權計價公式經過數學上的微分計算所產生的數值。
使用方式
對買權而言,delta值介於1與0之間,價內程度越高,則delta值愈接近1﹔價平附近,delta值接近0.5﹔價外程度越高,delta值愈接近0。對賣權而言,delta值介於0與-1之間,價內程度愈高,delta值愈接近-1﹔價平附近,delta值接近-0.5﹔價外程度愈高,delta值愈接近0。所以無論是買權或是賣權,深度價內的合約其價格隨指數現貨變動的幅度愈大,愈是深度價外的合約,則愈不見其動靜。
另外,delta值是一種對未來選擇權價格變動幅度的判斷,所以若選擇權實際變動的價格與delta值不符,則可能是在透露選擇權價格有支撐或是有壓力。
範例
設今天履約價為5200的買權收盤時所計算的值為0.5,則代表若明天大盤收盤時上升10點,此買權的價格該會上升5點,而若大盤下跌10點,則此買權的價格應該會下跌5點。另設同一賣權的delta值為-0.5,則在上述的兩種大盤情況下,此賣權價格分別會下跌5點與上升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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